泉州进一步规范课后服务管理:自愿参与课后服务: 不得补课
近日,泉州泉州市教育局、进步市发展改革委员会、规范管理市财政局、课后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市场监督局、自愿市文明办公室发布了《泉州市义务教育课外服务实施意见(修订)》,参课明确课外服务应严格遵循学生自愿参与的后服原则,不得“刷题”补课等,得补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全面开展课后服务,泉州实现课后服务“2 N”全覆盖模式,进步包括城市义务教育阶段的规范管理学校“2 3”超过80%的学校在课后服务模式下开展科学教育课后服务活动。
遵循学生自愿参与的课后课原则。
遵循学生自愿参与的服务原则。
课外服务应严格遵循学生自愿参与的自愿原则。地方和学校应建立和完善反馈机制、服务项目宣传制度和开放、透明、公平的课程选择机制,学生和家长应自愿注册和选择课程。学校和教师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也不得无故拒绝学生参加课外服务。
同时,严禁随意扩大课外服务的范围。学校课外服务应安排在上课日期和完成国家规定的课程和学校教学计划后,结束时间应与当地正常工作时间相连。课后服务不得在周末和节假日进行。
不允许课后服务“刷题”补课。
义务教育学校应充分发挥课外服务教育功能,结合自身条件、特点和学生需求,开展城乡学校儿童宫活动和课外服务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体育、审美教育、劳动、阅读、科学、兴趣小组和社区活动、科学讲座、科学实验、科技创作、制造商活动、观察研究等科学教育,适当增加学生参加体育锻炼时间,原则上,作业辅导时间不得超过课后服务总时间的三分之一。严禁学校以课后服务的名义压缩教学计划或正常教学时间。严禁学校以课后服务的名义压缩教学计划或正常教学时间
严禁增加学生的课业负担,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组织学生“刷题”准备考试,集体补课,讲新课。
引进具有相应资质和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参加非学科课外服务的,应当严格规范管理。非学科培训机构的引进应从泉州引进“双减”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后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中遴选。严禁引进学科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外服务,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人员提供课外服务。
严禁以课后服务的名义乱收费。
课外服务资金通过财政补贴、服务费或代理费筹集,主要用于支付水电费、小型耗材、设施设备耗材、参与课外服务的教师及相关人员的补贴,不得随意扩大资金使用范围。中午开展的科技文艺活动、兴趣小组、午餐服务、家庭作业指导等扩展服务属于学校为学生提供的学习和生活便利服务,所需资金可根据当地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保障。地方政府可以通过财政补贴和社会补贴筹集资金,参照课外服务补贴标准,对参与中午扩大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的补贴,尊重教师的劳动。
严禁以课外服务的名义收费,不得以课外服务的名义增加收费项目,超过标准收费,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违反学生家长强制收费或捆绑收费的意愿,不得通过家长委员会、第三方机构收取课外服务费,严禁拦截、挪用或占用课外服务资金。
课后服务费项目不得包括早到学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地方和学校应当按照本地区的规定,减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课外服务费用。学校应严格执行收费宣传制度。课外服务费标准原则上以学期为单位批准。如有中途转学或辍学等特殊情况,应收取或退还相应的课外服务费。((东南早报金融媒体记者) 陈森森 龚翠玲 通讯员 潘美霖)。